EB-3 工作要约条件:2026 年要符合什么
EB-3 工作要约须是美国真实、全职、长期的职位,薪资不低于劳工部核定的现行工资,雇主须证明有能力支付;PERM 费用依法全由雇主负担。
简答: EB-3 的工作要约必须是美国雇主提供的真实、全职、长期(非临时或季节性)职位,薪资不得低于劳工部核定的现行工资(prevailing wage),雇主须证明有能力支付。PERM 与劳工证的所有费用依法必须由雇主支付,不得向员工收取。
什么叫“长期全职”?
一般指非季节性、非临时,且每周工时达到全职标准的职位。临时工、纯兼职或无法说明持续性的职位,通常不符合 EB-3 的基本要求。非技术工人(Other Workers)类的职位,还需要是所需培训或经验少于两年的工作。
薪资有最低要求吗?
有。薪资不得低于劳工部针对该职位与工作地点核定的现行工资(prevailing wage)。雇主订得过低,劳工证可能无法通过。
雇主要证明什么?
雇主须证明确实有用人需求,并且从优先日期起,一直到取得绿卡为止,都有能力支付所报薪资(8 CFR 204.5(g)(2))。常见的证明文件包括报税表、年度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。
| 项目 | 常见关注点 |
|---|---|
| 职位 | 全职、长期、职责清楚 |
| 薪资 | 不低于现行工资且有能力支付 |
| 招聘 | 依劳工部规定进行 |
| 申请人 | 符合职位的最低要求 |
新创或小型雇主也可能申请,但财务文件往往要更完整。
谁要支付 PERM 费用?
雇主。依法(20 CFR 656.12(b)),PERM 与劳工证相关的所有费用(包括律师费与广告费)都必须由雇主承担,不得转嫁给员工。PERM 与 I-140 由雇主聘请的美国执业律师办理。
工作要约和一般录取通知书一样吗?
不一样。移民用途的工作要约,必须与 PERM 和 I-140 中的职位描述与要求一致,并经得起审查。职位要求须反映雇主的真实需要,劳工证不能为了配合某位员工而“调整”。仅有口头承诺或过于笼统的录取信,通常不足够。
取得绿卡前后可以换雇主吗?
不能随意换。依 INA 204(j),在 I-485 待处理满 180 天、且 I-140 已核准的情况下,才可能转到相同或类似的职位。详见取得绿卡后可以转工吗。
另请参考谁符合 EB-3 其他工人类与美国 EB-3 职位。
最后更新:2026 年 10 月 30 日
本文为一般信息,并非法律意见,个案结果各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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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口头的工作承诺算工作要约吗?
通常不算。移民用途的工作要约须有书面的职位描述,并与 PERM 和 I-140 的内容一致。
兼职或季节性职位可以办 EB-3 吗?
一般不行。EB-3 需要全职、长期、非临时的职位。
谁支付 PERM 与劳工证费用?
依法全由雇主支付,员工不得被要求负担。
小公司或新创有能力办理吗?
可以,但需提供足以证明有能力支付薪资的财务文件,审查通常更严格。
职位要求可以配合我的条件调整吗?
不可以。职位要求须反映雇主真实需要,劳工证不能为特定员工调整。
官方资料来源
本文只提供一般信息,并非法律意见。移民规则及排期会变更,作决定前请先查阅上列官方资料。申请文件由担保雇主的美国持牌移民律师准备及递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