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3 成功案例:香港家庭領事館路徑全家獲批
EB-3 香港家庭成功案例:NVC、領事館面試、配偶子女一併獲簽。全家綠卡路徑。
簡答: 香港主申請人 I-140 獲批且優先日期可用後,全家走 NVC → 體檢 → 領事館面試。民事文件、無犯罪證明與財力材料一次備齊,主申請人與配偶、未婚未成年子女同批取得移民簽證。
全家案的特別點
衍生受益人每人都要護照、出生/結婚證明、無犯罪(達年齡者)等。任一成員文件過期或翻譯不符,都可能拖住整家。本案在 NVC 階段就用清單管理每位成員。詳情見美國 EB-3 職業移民。
里程碑
| 階段 | 結果 |
|---|---|
| I-140 | 獲批 |
| NVC | 文件合格 |
| 面試 | 全家簽證 |
啟示
海外路徑的節奏在「名額可用之後」;之前應把公證、翻譯、無犯罪時效算進計畫。子女年齡接近 21 歲須另做 CSPA 評估。
環傲的建議
香港申請人預留取無犯罪與公證時間。面試前模擬可能問到的職位與雇主關係。勿在 NVC 階段才發現結婚證譯名不一致。
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。本文為一般資料,並非法律意見。個別結果因案而異。
常見問題
配偶一定要一起面試嗎?
常可安排同批;若分批則涉 follow-to-join 規則,須規劃。
子女在讀大學可以嗎?
關鍵是未婚且未滿 21 歲(含 CSPA),不是是否在學。
香港出生排期久嗎?
EB-3 上多對照全球配額;以當月簽證公報為準。
可以複製這個案例嗎?
文件管理方法可參考;面試與審理結果因案而異。
官方資料來源
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移民規則及排期會變更,作決定前請先查閱上列官方資料。申請文件由擔保僱主的美國持牌移民律師準備及遞交。